----------------------------------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4月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701201900014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 | 代理机构 |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6-233535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 | 采购人地址 | 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张建平,13990180775,- | 项目联系人 | 张建平,13990180775,- | 项目联系电话 | 张建平,1399018077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4-03 16:45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26 15:30 | 原公告名称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服务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ModelIndexController.do?method=toDeskTopIndex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各投标人:应采购人要求,现将MYZC竞磋(2019)14号磋商文件的相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第3.1.9条款前的“★”符号现更正为“*”符号。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19年4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 12时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其它不作调整。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3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