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成都市大邑县中国共产党大邑县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大邑县融媒体中心升级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4月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中国共产党大邑县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大邑县融媒体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29201900003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 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四川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曾磊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630477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中国共产党大邑县委员会宣传部 | 采购人地址 | 大邑县人民政府10楼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8222244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3047730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4-04 16:32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29 17:00 | 原公告名称 | 2019年大邑县融媒体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699e00af0169c24a51c532bc.html | 项目包个数 | 2 | 更正事项、内容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条磋商保证金一包: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二包: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更改为:一包: 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二包: 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装修工程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