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检测中心二期电波暗室屏蔽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检测中心二期电波暗室屏蔽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181225-250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8-170) 3、预算编号:00-18-5240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18个月内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31540000.00(国库资金:315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2-26 10: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1-02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26 10:30:00至2019-01-02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3、获取谈判文件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01-09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9-01-09 13:3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327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327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检测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张衡路1500号 |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3楼 | | 邮编:201203 | 邮编:200092 | | 联系人:资产管理部 | 联系人:鲍国敬 | | 电话:38831500 | 电话:13917152793 | | 传真:021-38831500 | 传真:336267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