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经销商需提供半自动热释光测量系统、镭分析仪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7年08月18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5日 15:3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层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08: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丰产道
采购人联系人:
张东栋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98185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高丽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3549019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45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5780728
货物
项
1.0
监测技术中心分析设备升级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辐射环境管理处、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