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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17日发布宝丰县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BFZC2019-AG-1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220万元。 4、采购内容:业务综合保障装备、司法警察装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19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面打印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7月18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7月24日23时59分。 2、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缴费方式:开标现场收取(现金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9:3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事项联系信息: 招 标 人:宝丰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东段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5—2761609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与新南环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鹰纶锦苑小区临街商铺2楼东侧) 邮政编码:4672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772818369 2019年7月1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 pdf 版电子投标文档(U盘单独密封)。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代表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 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fggzy.com: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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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宝丰县 政法 招标公告 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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