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民政局委托,就苍南县二维码门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 CNDL201937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万个)
单价(元)
采购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段基本概况
备注
1
大门牌
1
39(其中门牌制作费32元,数据采集3.5元,门牌安装3.5元)
39000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2
中门牌
34
23.5(其中门牌制作费16.5元,数据采集3.5元,门牌安装3.5元)
799000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3
户室牌
8
16(其中门牌制作费9元,数据采集3.5元,门牌安装3.5元)
1280000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采购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含聚酯长余辉)
(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等: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 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3、获取文件方式:①、现场获取: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府后小区5栋1单元201室;②、网上下载: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4、文件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0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
八、开标时间:2019年8月30日09:30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1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 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含聚酯长余辉)(复印件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注: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系统中实名或匿名报名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咨询以上资料递交方式及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前往代理公司处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6、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民政局
联系人: 缪先生
联系电话:1385875518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府后小区5栋1单元201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95111,136565006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附件信息: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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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浙江 苍南县 建安 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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