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6日发布惠安县教育局县文化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安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县文化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县文化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XSCGHA2019364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洪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 联系方式:张小姐 ,联系电话:183595719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洪小姐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安县教育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HA2019364S 二、项目名称:县文化中心(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电梯及安装服务采购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无安装资质,应提供与具有安装资质公司签订的有效委托安装协议书原件及该安装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证书; 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08月15日起至2019年08月22日止。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15日起至2019年08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杨、洪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惠安县教育局(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18359571997。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招标文件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7422988。 十三、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汇到以下专用账户,否则为无效投标): 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四、公告内容发布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3、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如无安装资质,应提供与具有安装资质公司签订的有效委托安装协议书原件及该安装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证书;5、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17:49 至 2019年08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投标人拟投标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以“★”标注)。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成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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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惠安县 校外 活动中心 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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