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省、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7、企业近三年内(2016年9月起至今)承接过类似的项目,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小于等于2家,由联合体自定总承包方,但总承包方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提交已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不得重复联合投标; 9、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0、投标人需要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省、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证书; (4)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需要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企业社保和企业纳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相关资料) (6)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出示网站截图。 (8)联合体提供已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注:1、在报名时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胶装成册,资料不全者或者不按规定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4、本项目需拟派建造师本人前来报名。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春雨北区30栋楼九单元一号楼(西单元西户)
邮政编码:
010020
联 系 人:
郑慧强
联系电话:
0471-3974098/13081512460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行号:631091764)
账    号:
305191064019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卓资县兴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政府旧楼3楼
邮政编码:
0123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474-4700945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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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卓资县 金鸡 内蒙古 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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