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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兰西县房屋征收(第二次)与补偿服务中心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23日于黑龙江发布
原标题:兰西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兰西县房屋征收(第二次)与补偿服务中心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公开招标公告9月23日于黑龙江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195927
信息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兰西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22 22:28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23日 07时4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西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 项目编号:LCG2019145/YDZC-19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77711转80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西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盛泰嘉园小区 联系方式:关先生 0455-5458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0451-82377711/22/33转802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9年07月-2019年09月)社保证明。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17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犯罪记录,如有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5.9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3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西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兰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2)工程; 2.2 项目编号:LCG2019145/YDZC-19122; 2.3 资金性质:LCG2019145,预算内资金(2,259,480.00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09月30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 序号 项目 招标控制价(单价) 1、 主房拆除 9.50元/㎡ 2、 仓房等附属房屋拆除 3.50元/㎡ 3、 物料运输费 80.00元/车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详见下表: 标段号 项目地点 预算资金(元) 预估面积(㎡) 1 河口东段、凯旋城周边、东二道街西侧地块 1,519,160.00 15.00万 2 平安家园周边、点石宾馆周边 740,320.00 7.20万 注:以上房屋建筑面积均为预估数量,最终以测绘报告数据为准进行结算。本项目所拆除的房屋残值(含门、窗、木料、砖石、暖气片等物品)均归采购人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9年07月-2019年09月)社保证明。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17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犯罪记录,如有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09月23日至2019年09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获取招标文件; 4.2 公告期限:2019年09月23日至2019年09月27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西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镇盛泰嘉园小区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455-5458003(一切事宜请咨询代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0-1栋4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77711/22/33转8027 传真:0451-82377711 邮政编码:150000 邮箱:ydzbwwq@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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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兰西县 棚户区 三期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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