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的[2019]公开招标公告9月24日于浙江发布
原标题: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的[2019]公开招标公告9月24日于浙江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288326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24 09:06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时2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style id="fixTableStyle" type="text/css">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styl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HZKFQ【2019】671号)批准,现就关于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华采字【2019】hz-203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分类模式
单位
总户数
目前入住户数
最高限价金额(元/户/年)
项目特征
预算金 额(万元)
一
精准分类
户
16810
16810
310元/户/年
见招标文件
521.11
四
合计
户
16810
16810
▲注:本次为单价招标,具体合同的签订以签订时入住户数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推进户数(入住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如超过合同价10%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根据运营时间按比例结算。2、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为无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垃圾分类或清运。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注:1、潜在投标人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投标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 2、采购公告附件中电子版采购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报名时提供的采购文件为准。现场报名(接受邮寄)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没有按要求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6日10:00时整 七.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00时整 九.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其他事项: 1.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开户行及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本项目资格后审。 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 5.本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焕萍 联系电话:0572-2567837 传真:0572-2567859 地址: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电话:0572-2922199 地址: 湖州市新竹路700号 3、同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4、质疑函接收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67837 传真:0572-2567859 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附件信息: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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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浙江 湖州市 华夏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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