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首次)公开招标公告9月25日于吉林发布
原标题: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首次)公开招标公告9月25日于吉林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371110
信息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25 07:24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8时2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XZB 2019-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贵春 项目联系电话:130090003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英俊村 洋浦大街(长春市环城公路管理段院内) 联系方式:宗贵春130090003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 良 0431-8455202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永春镇。 2.规模 本项目为长春市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工程起点接绕城高速公路以北的已建前进大街(桩号为K0+000,施工桩号为k0+56.709),工程终点在规划芳草街以南【接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市界)段B合同段(桩号为K8+600)】,道路全长8600米(实际施工全长8543.291米),近期按64米用地红线主干路修建。 沿线设跨甲二路及绕城高速公路高架桥1座,跨河流桥梁4座;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图标准横断面为:中央分隔带4米、车行道15米*2、路侧绿化带1.5米*2、人行道4米*2、非机动车道 2.5米*2、城市绿化带7米*2,共计64米。 3.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019年10月15日~2021年9月20日,共70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预计为1436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4.招标范围 该项目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K0+000~K8+600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5.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具体如下: 监理 标段 对应 施工 标段 工程概况 服务内容 标段实际施工 起迄桩号 实际施工长度 大中桥 CYZJB01 01标段 K0+056.709~K8+600 8543.291m 高架桥764.8米/1座;中桥229.96米/4座。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监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2.3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同时资质和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标段 对应施工标段 资质 最低要求 监理业绩最低要求 CYZJB01 01 标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监理过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或城市桥梁工程)。 注: a. 监理业绩应为2016年1月1日之后交工的工程。 b. 监理业绩应为:城市道路工程或城市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如整治、改造、维修、病害防治等)、其他工程及国外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均不予认定。 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和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有较丰富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或城市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企业业绩及总监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不能通过评审。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 D 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10.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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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长春 长春市 延长线 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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