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祥阁学校二部)食堂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DZC20191828项目各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对参与DZC20191828大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祥阁学校二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及变更,现答复及变更如下:
1、供应商问题:“要求五、供应商资格条件3、提供所投双头双尾小炒灶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4、提供所投大锅灶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双头双尾小炒灶产品和大锅灶产品在本项目中只有一台,却将双头双尾小炒灶和大锅灶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作为本次投标的资格条件,此条款有排斥部分供应商参与嫌疑。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
采购单位答复及变更:“取消‘提供所投双头双尾小炒灶产品生产厂家及所投大锅灶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要求”
2、供应商问题:“5、提供所投湿法油烟净化一体机产品的检验报告,要求报告中体现:油烟净化率大于等于96%,一键清洗功能,定期清洗,超级防火,当前油烟温度显示功能。 此项要求有意偏向指定供应商,因为这几项功能同时具有的只有深圳一家厂家,同时具有这几种技术,这种行为属于指定品牌,可以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但是不能指定报告里面的内容”
采购单位答复及变更:“(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通知(黑财采[2018]7号)中 ‘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的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因素的’,因此检测报告必须体现检测内容。检测内容不变,该项检测报告的要求变更为检测报告(可提供多份)。”
3、供应商问题:“7、提供所投厨房净水器产品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报告包含:产水流量≥8.3L/min,其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正规净水器厂家检测报告产水流量≥8L/min,8 升是一个标准,等于或者大于8升就可以,不论是8点几。不能将8.3升作为标准,这种行为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
采购单位答复及变更:“原要求为:‘产水流量≥8.3L/min’现变更为:‘产水流量≥8L/min’。”
4、供应商问题:“招标文件中要求“IC卡消费机”外观尺寸:285*200*80mm(允许偏差±10㎜)。我公司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性能上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并且大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大庆市区内高中食堂均已采用我公司提供的产品。我公司产品分为台式和挂式两种,尺寸均不在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内。我公司认应该以产品的性能决定产品的使用,而不应限定尺寸。此条款限制了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请采购单位取消此条款。”
采购单位答复:“取消关于:IC卡消费机‘外观尺寸:285*200*80mm(允许偏差±10㎜)’的要求。”
二、变更通知:
1、文件原要求:“3、提供所投双头双尾小炒灶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现变更为:“3、提供所投双头双尾小炒灶产品生产厂家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2、文件原要求:“4、提供所投大锅灶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现变更为:“4、提供所投大锅灶产品生产厂家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3、文件原要求:“5、提供所投湿法油烟净化一体机产品的检验报告,要求报告中体现:油烟净化率大于等于96%,一键清洗功能,定期清洗,超级防火,当前油烟温度显示功能。(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现变更为:“5、提供所投湿法油烟净化一体机产品的检验报告(可提供多份),要求报告中体现:油烟净化率大于等于96%,一键清洗功能,定期清洗,超级防火,当前油烟温度显示功能。(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4、文件原要求:“7、提供所投厨房净水器产品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报告包含:产水流量≥8.3L/min,其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
现变更为:“7、提供所投厨房净水器产品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报告包含:产水流量≥8 L/min,其出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的要求。”
5、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需求中原要求:“厨房净水器:产水流量≥8.3L/min”
现变更为:“厨房净水器:产水流量≥8 L/min”
6、取消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需求 “IC卡消费机” 关于:‘外观尺寸:285*200*80mm(允许偏差±10㎜)’的要求。
三、本项目谈判时间变更为:2019年10月11日14时(14时前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等候区签到)
四、交货(工)日期变更为: 2019年11月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