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闽江学院海洋研究院海洋药物创新第二批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第一次)公告9月25日于福建发布
原标题:闽江学院海洋研究院海洋药物创新第二批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闽江学院海洋研究院海洋药物创新第二批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第一次)公告9月25日于福建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381919
信息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闽江学院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25 10:58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25日 11时2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受闽江学院委托,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0]HY[GK]2019006、闽江学院海洋研究院海洋药物创新第二批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招标编号:[350100]HY[GK]2019006
2、项目名称:闽江学院海洋研究院海洋药物创新第二批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组合式光照振荡培养箱 否 1(套) 90,050.0000 1-2 超低温保存箱 否 1(套) 37,500.0000 1-3 微量核酸测定仪 否 1(套) 62,500.0000 190050 3801 2 2-1 荧光测定仪 是 1(批) 165,500.0000 2-2 液相氧电极系统 是 1(套) 280,000.0000 445500 8910 3 3-1 高效液相色谱仪 否 1(套) 280,000.0000 3-2 电子天平 否 1(台) 25,000.0000 305000 6100 4 4-1 冷冻干燥机 否 1(套) 73,500.0000 4-2 基因扩增仪 否 2(批) 42,000.0000 4-3 超声波细胞破碎仪 是 1(套) 55,000.0000 170500 3410 5 5-1 切片机 是 1(套) 99,200.0000 5-2 冷冻切片机 是 1(套) 239,500.0000 5-3 倒置荧光显微镜 是 1(台) 58,000.0000 396700 7934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2各品目号、合同包4品目号4-3:超声波细胞破碎仪、合同包5各品目号。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各合同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各合同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各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各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各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各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2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3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4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5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9-25 10:30 报名截止时间:2019-10-10 10: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7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0-17 10:00,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闽江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人姓名:李晶 联系电话:0591-8376047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8层03室 项目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591-87323031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2019-09-25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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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闽江 物类 海洋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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