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2019)采购项目招标公告9月28日于新疆发布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设备(2019)采购项目招标公告9月28日于新疆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623140
信息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27 18:59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09月28日 06时2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style id="fixTableStyle" type="text/css">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style>一、招标项目编号:XJZQ20191022A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第一包 便携式B超诊断仪 182 6370000 台 便携式B超诊断仪182台,配送至喀什地区所辖12个县、170个乡镇
第二包 便携式B超诊断仪 139 4865000 台 便携式B超诊断仪139台,配送至和田地区8个县、90个乡镇和克州4个县、37个乡镇
第三包 便携式B超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02 4035000 台 便携式B超诊断仪10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配送至阿克苏地区9个县、92个乡镇和吐鲁番1个乡镇 便携式B超诊断仪10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预算:50万元)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2.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具有经销代理权的投标人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官方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 4. 到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兼中兼得。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29 至 2019-10-1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法定工作日正常) 上午: 10:30-13:30 (北京时间) 下午: 15:30-18:30 (北京时间)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元/包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网上截图打印件(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领取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2 11:00:00 (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八、开标时间:2019-10-22 11:00:00 (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第一包 127000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街支行 802021112010101844311 (支付系统行号:402881010810) 网银、电汇
2 第二包 97000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街支行 802021112010101844311 (支付系统行号:402881010810) 网银、电汇
3 第三包 80000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街支行 802021112010101844311 (支付系统行号:402881010810) 网银、电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泊成 联系电话: 0991-3814301 13899885788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991-85327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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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委员会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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