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青海腾瑶项目管理(第二次)有限公司关于民和县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0月1日于青海发布
原标题: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和县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青海腾瑶项目管理(第二次)有限公司关于民和县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0月1日于青海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884756
信息来源:青海政府采购网|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官方发布时间:2019-09-30 18:57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年10月01日 07时05分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style id="fixTableStyle" type="text/css">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style>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腾瑶公招(货物)2019-08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民和县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 5260000 个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08 至 2019-10-12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3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万达4号写字楼13楼11308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28 14:00:00 七、 投标地址: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开标时间: 2019-10-28 14:00:00 九、 开标地址: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民和县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00000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0606201000211309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3、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电话:0971-8561133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561133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四号写字楼11308室 2、采购人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 翟先生 联系电话: 0972-8535854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0972-8526409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来源:青海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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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和县 青海 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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