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第一包:地方投资十一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的土地重估与登记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百福司镇兴安等五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29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百福司镇大河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73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冷水溪等六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83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两河口等两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27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杉木溪邓五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83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革勒车镇旧司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97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旧司镇绿水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78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绿水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78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绿水镇香沟等两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87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新拱桥等三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87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三胡乡翔凤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96
合计:
9.18
第二包:地方投资十一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百福司镇兴安等五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99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百福司镇大河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12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冷水溪等六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29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两河口等两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41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杉木溪邓五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29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革勒车镇旧司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49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旧司镇绿水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2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绿水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21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绿水镇香沟等两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35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新拱桥等三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33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三胡乡翔凤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48
合计:
14.16
第三包:地方投资十一个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百福司镇兴安等五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39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百福司镇大河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78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冷水溪等六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90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两河口等两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29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杉木溪邓五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90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大河镇革勒车镇旧司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04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旧司镇绿水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84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绿水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84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绿水镇香沟等两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94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新拱桥等三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0.93
地方投资2018年来凤县漫水乡三胡乡翔凤镇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1.04
合计:
9.89
(此预算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被视为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3. 招标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自然人投标,则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受过处罚但期限届满的书面声明原件;
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与工程复核的单位须具备水利工程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资质必须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登记备案的单位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参与决算编制与审计的单位须具备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必须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登记备案的单位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参与土地重估与登记的单位须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必须在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登记备案的单位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7.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9.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4.1经公开采购确定的投标企业必须服从结果,不得以项目投资规模大小、项目区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为由而不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否则招标人将书面报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予以处罚;
4.2投标企业必须派具有资质的人员长期入驻项目施工现场;
4.3磋商结束后,采购人及时将招标结果在“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5.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5.1报名时间为:请申请人于2019年9月 5 日至2019年9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合一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证明材料、拟派人员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鲜章)到湖北精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皇御园小区11栋2单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从 2019 年9月 5 日起开始发售;本项目分包报名,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 17 日 上午 10:00 时,地点为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招标时间和地点
7.1磋商时间为: 2019 年9月17日上午 10 :00 时;
7.2磋商地点为:来凤县武汉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来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53358322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精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5997717844
2019 年9月4 日
来源:湖北精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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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竞争性 中介服务 土地开发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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