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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远安县司法局综合用房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由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次发布
原标题:远安县司法局综合用房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远安县司法局综合用房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由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次发布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69378019
信息来源: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5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09-25 10:20:19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远采计备【2019】XM0575号的要求,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远安县司法局的委托,拟就远安县司法局综合用房维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YC2019-20
1.2、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司法局综合用房维修工程
1.3、采购预算价:274008.84元(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1.4、采购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司法局院内。
1.5、采购项目的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司法局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远安县司法局综合用房外墙面粉刷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6、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7、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1.9、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2.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2.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不包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并提供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经发现,取消相关供应商投标资格;
2.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备注:以上材料报名和投标时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未提供的或者不齐全的,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500元/份(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2、发放时间:2019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9月 30日。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止。
2、递交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磋商。
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9月25日。
公告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远安县司法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27号
联 系 人:严月杉
电 话:0717-38112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人:尚君来
电 话:0717-3811890
来源: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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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湖北 远安县 司法局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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