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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宜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室房屋改造装修工程项目_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原标题:宜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室房屋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题:宜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室房屋改造装修工程项目_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74038218
信息来源: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19-11-18 08:50:18
历史上的今天资讯:·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9年11月18日日本针对奥姆教通过相关法案。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开始==========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宜采计备【2019】XM3586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司法局的委托,对宜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听证室房屋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宜昌市司法局二楼。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建面积88平方米,行政复议听证室房屋墙体拆除改造、强电弱电、装修等。
4、采购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最高投标限价:21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圆整)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8、工程安全要求: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对所有谈判供应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行政公章供谈判委员会审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清华科技园6栋A201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400.00 元/套,售后不退。
4、潜在谈判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清华科技园6栋A201室)
会议室。
七、开标会和谈判会:
1、本项目的开标会将在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清华科技园6栋A201室)会议室举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谈判会在开标会结束后进行。
八、谈判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8日。
九、谈判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司法局
联系人:郑波
联系电话:0717-6739227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清华科技园6栋A201室
联系人:饶丹
联系电话:15571769711
==========以下为招标信息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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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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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湖北 宜昌市 司法局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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