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示:蒙自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购置公开招标结果公示1月22日 |
时间:2019-01-22 14: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9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08995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db:地域] 发布关于:结果公示:蒙自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购置公开招标结果公示1月22日的信息
来源:[db:地域]
2019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示:蒙自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购置公开招标结果公示1月22日
原标题:蒙自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购置公开招标结果公示 招标标题:结果公示:蒙自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购置公开招标结果公示 招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 标 公 示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公示有效期: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 一个工作日 | 开标时间: | 上午9:00 | 采 购 人: | 蒙自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河州盛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蒙自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购置 | 中标单位: | 云南广昭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郭围环、赵伟、刘杨涛、刘章安、吕继荣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采购类别: | 货物 | 采购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及参数表 | 类型: | / | 开标地点: |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 期: | 前完成验收并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 招标范围: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参数表 | 中标价(元): | 1477640.00 | 预算价(元): | 1551900.00 | | | | | | |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19-01-22 14:29
来源:[db:地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设备 购置 蒙自 义务教育 教育局
上一篇: 结果公示: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远程提讯及远程庭审项目建设中标公告1月22日
下一篇: 中标公示:绥江县文化体育广播局向家坝电站库区绥江县图书馆提升改造项目(三次)采购结果公告1月22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db:地域] 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