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成交公告: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保家村、西村、新盛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中标公告1月22日
原标题: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保家村、西村、新盛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成交公告: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保家村、西村、新盛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保家村、西村、新盛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聚鑫公招(工程)2018-050 | 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保家村、西村、新盛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3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19.531978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2日 | 评标日期2019/01/21 14:30 | 定标日期2019/01/21 17:00 | 各包要求 供应商名称:青海宏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合格工期:182日历天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平安大道206号)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专家:李洪儒(评委会主任)、张海川、王业伟、张晓青采购人代表:张鹏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人民政府地址: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972-865210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3室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971-8266981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0972-8622757
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