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告:贵德县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区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1月22日
原标题:贵德县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区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贵德县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区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贵德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贵德县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区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巨和公招(服务)2018-011-1 | 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区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8465.82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2日 | 评标日期2019/01/18 11:00 | 定标日期2019/01/18 15:00 | 各包要求 预成交社会资本名称:青海省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成交资本金年投资回报率报价:百分之6.65,预成交工程造价下浮率百分之0.11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龚华丽(组长)、王孝发、李浩、衡秀云、甘顺成、耿秀兰、朱桂玲、黄文平(采购人代表)、多杰才旦(采购人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贵德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多杰先生 0974-8555397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李女士 0971-8214387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贵德县财政局 0974-8553625
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