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示:海北州祁连县天桥山旅游景区投资经营人遴选项目中标公告1月22日
原标题:海北州祁连县天桥山旅游景区投资经营人遴选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示:海北州祁连县天桥山旅游景区投资经营人遴选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祁连县旅游局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天桥山旅游景区投资经营人遴选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宿迁建威竞磋(服务)2019-010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天桥山旅游景区投资经营人遴选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2000.0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3000.0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2日 | 评标日期2019/01/21 15:00 | 定标日期2019/01/21 16:00 | 各包要求 投资遴选人:祁连天桥山旅游文化农牧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3000.00万元期限:运营期30年(其中3年为建设期)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世俭、张琪、艾海琳(甲方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祁连县旅游局联系人:扎西先生 艾女士联系电话:0970-8676879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邹女士 尹女士联系电话:0971-536241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祁连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72180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