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成交公告:玛沁县卫生应急处理队伍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1月22日
原标题:玛沁县卫生应急处理队伍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成交公告:玛沁县卫生应急处理队伍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玛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玛沁县卫生应急处理队伍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诚德竞磋(货物)2019-010 | 采购项目名称玛沁县卫生应急处理队伍个人防护装备购置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9.85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1日 | 评标日期2019/01/21 19:56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成交内容:详见附件成交金额:198500.00元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供应商名称:江西九鹏商贸有限公司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17楼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章鸣、晁元德、鲍海鸿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玛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购人:玛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系人:鲍先生联系电话:15909758880联系地址:玛沁县大武镇雪山路4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阿女士联系电话:0971-6184771转602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17楼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玛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5-8382365
青海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