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告:党政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试点项目接入机房建设中标公告1月22日
原标题:党政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试点项目接入机房建设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告:党政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试点项目接入机房建设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中共刚察县委办公室党政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试点项目接入机房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仁凯竞谈(货物)2019-002 | 采购项目名称党政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试点项目接入机房建设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7.2822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6.500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1日 | 评标日期2019/01/21 10:00 | 定标日期2019/01/21 11:30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西宁励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65000.00元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仁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1号安泰华庭7号楼1单元16楼1603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谈判组长:刘鹏 谈判小组成员:马永芳 、永青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中共刚察县委办公室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0-865244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仁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971-801889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刚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52262
青海仁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