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标公示:购买平安区2019年居家养老社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1月23日
原标题:购买平安区2019年居家养老社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中标公示:购买平安区2019年居家养老社会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海东市平安区民政局购买平安区2019年居家养老社会服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诺浩公招(服务)2019-101号 |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平安区2019年居家养老社会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00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582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3日 | 评标日期2019/01/22 10:00 | 定标日期2019/01/22 15:00 | 各包要求 中标供应商:海东市乐都区隆兴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中标金额:582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沈贞、王金桂、刘伟莉、宋生璋(评委主任)、李长征(采购人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海东市平安区民政局李长征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诺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李女士0971-6178001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海东市平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971-8613242
青海诺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