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示:甘德县电子商务中心集散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1月23日
原标题:甘德县电子商务中心集散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示:甘德县电子商务中心集散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甘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甘德县电子商务中心集散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裕卓公招(货物)2018-14号 | 采购项目名称甘德县电子商务中心集散中心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73.291321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73.19315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1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2日 | 评标日期2019/01/22 09:00 | 定标日期2019/01/22 11:30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电脑、展架、货柜、打包机、办公桌椅等中标金额:731931.50元供应商:青海俊雄商贸有限公司交货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8号开标室(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朱彩萍、李运梅、朱芳、薛鹏、拉毛先(业主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甘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潘先生0975-8304609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刘女士0971-6107882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甘德县财政局0975-8304675
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