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成交公示:湟中县召荣设施基地智能连栋温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1月23日
原标题:湟中县召荣设施基地智能连栋温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成交公示:湟中县召荣设施基地智能连栋温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湟中县蔬菜技术推广站湟中县召荣设施基地智能连栋温室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祥铭公招(工程)2018-021号 | 采购项目名称湟中县召荣设施基地智能连栋温室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5.8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65.780248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2日 | 评标日期2019/01/22 10:00 | 定标日期2019/01/22 12:00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青海省班玛县建筑工程公司中标金额:657802.48项目经理:陈兆群 证书号码:00037335施工工期:242日历天中标内容:详见附件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8号开标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聂文珠、赵冬梅、达明银、汪银洲、陈国顺(采购人代表)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湟中县蔬菜技术推广站0971-2235953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余先生 0971-5362629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湟中县财政局 0971-2233194
青海祥泽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