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4日发布合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包河区支网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次重新招标
合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包河区支网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次重新招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包河区支网项目 项目编号:2018HBCZ3464 项目分包(标段):第1包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月23日 第1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19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仟柒佰玖拾玖万玖仟陆佰元(¥479996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包河区支网采购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沈进波,李春涛,孔林,刘仁军,孙斐,黄兴伟,谢军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谢军 联系方式:0551-6335981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郑优男 联系电话:0551-66223871、66223646 公告期限:2019年01月23日至2019年01月24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城市包河区支网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3日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招标 合肥市 公共安全 视频监控
上一篇: 1月24日发布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建设与诚信评定专项支出项目竞争性磋商
下一篇: 1月24日发布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校园保安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安徽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