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6日发布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工程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1、项目名称: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50122]FJGC[GK]2018093
3、采购人名称:
连江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连江县丹凤东路35号
项目负责人:
陈鸿琪
联系电话:
15280040507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评审部经办人:
陈云
联系电话:
0591-83393306
5、招标公告日期: 2018-12-29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9-01-25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7.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1)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评审小组审查,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上述投标人成立年限满1年以上,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是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同时,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资信证书,资信证书中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但其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资信证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第③点“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规定的“b.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并且,上述投标人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和第七章投标格式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一章表2中第(3)条第③点第b项、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2)经资格评审小组审查,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7.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7.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1-1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详见报价部分“第二章 投标分项报价表” 详见报价部分“第二章 投标分项报价表” 1 3899800元 38998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
中标金额 3899800.00元
9、收费金额:4.6897万元 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卓金财 (包1)
评审专家:
张祥中,徐为民,杨锦发,郑白咏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5日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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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连江县 人民检察院 务工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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