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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招标讯: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局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2019年除味液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1月31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局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2019年除味液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5201900000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峰汇中心一号楼19F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先生、侯先生,028-85188392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5号楼 15楼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7770230 | 项目联系人 | 林先生、侯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188392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30 17:02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1-30 10:30 | 中标日期 | 2019-01-30 14: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1-10 16:51 | 总中标金额(元) | 1238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中心2019年除味液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规格型号:中标货物详见附件;数量:一批;单价:中标货物产品单价详见附件元;服务要求:为保障青羊区城西固体废弃物处理站除臭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站内各个除臭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站内臭气浓度符合标准要求,现需采购除味液、柠檬酸、氢氧化钠。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内容:青羊区市容管理中心2019年除味液及相关耗材采购,包括:除味液、柠檬酸、氢氧化钠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用途:本次采购的除味液、柠檬酸及氢氧化钠必须满足青羊区城西固体废弃物处理站负压-除臭一体化设备及一般性消杀用途。需满足现有负压-除臭设备及消杀除臭车的正常使用要求,并使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若采购的除味液及耗材无法满足现有设备的使用并达到气体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采购人可随时决定终止项目并要求投标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简要技术要求除味液为浓缩型植物液原液液体,外观与性状:绿色透明液体且溶解性:混溶于水可与水按一定比例稀释后使用,且有效除臭。柠檬酸为粉末状、氢氧化钠为片碱。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售后服务:接到售后服务的通知后,招标人需在48小时内响应。投标方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需在 72 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相关运输及搬运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产品质保期1年。质保金按照中标价(合同价)的5%收取。付款方式:供应商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参数标准按月份及实际需求供货,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照实际用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本项目货款以青羊区财政局2019年预算批复数为支付上限,最终货款以采购人每月实际验收的数量按月予以支付。供应商在提交首次付款申请前,需提供废气监测报告,表明一体化设备废气排口及处理站厂界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上海启菲特环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东路635号3幢103室;中标金额:1238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乙方借鉴《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向中标人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7200元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黄仕华(业主代表)、周静(SC0100538)、张向崇(SC0100734)、张安英(SC0106082)、张宏(SC0104532)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黄仕华(业主代表)、周静(SC0100538)、张向崇(SC0100734)、张安英(SC0106082)、张宏(SC0104532)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为保障青羊区城西固体废弃物处理站除臭工作的正常进行及站内各个除臭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站内臭气浓度符合标准要求,现需采购除味液、柠檬酸、氢氧化钠。简要技术要求:除味液为浓缩型植物液原液液体,外观与性状:绿色透明液体且溶解性:混溶于水可与水按一定比例稀释后使用,且有效除臭。柠檬酸为粉末状、氢氧化钠为片碱。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投标方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需在 72 小时内送货至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相关运输及搬运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 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12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25万元人民币。中标金额:123.8万元。中标单位:上海启菲特环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监督管理办公室: 青羊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28-86695226;采购计划号:(2018)1044号。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12f70e01682752760f1c3a.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C268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