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31日发布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QXQZC2018G30772/0633-184162252I86)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33-184162252I8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633-184162252I86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联系人:薛工、董工 联系方式:0771-280898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副主任 联系电话:0771-567973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餐厅早餐、午餐伙食供应。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2.全天开水供应。3.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4.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5.各种小型会务接待、招待就餐。6.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本项目服务期2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薛工、董工 联系电话:0771-280898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6日 中标日期:2019年01月31日 总中标金额:155.774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西华之味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歌海路9号广西体育中心配套工程综合体新闻中心六楼 155.7748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946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梁丽明、莫文冰、冯雄达、梁昭、覃新韬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餐厅早餐、午餐伙食供应。 2.全天开水供应。 3.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4.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5.各种小型会务接待、招待就餐。 6.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本项目服务期2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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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中标 招标 南宁市 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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