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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2日发布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地毯采购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750号)
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地毯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青山宾馆改建项目5#地毯采购 采购编号: 包采磋〔2017〕75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供应商自2015年1月起至磋商日期止完成过3个以上(含)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含)的酒店地毯供货或定做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合同原件); 1.7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 1.8供应商为合格的制造商,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每个品牌只允许一个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6、未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可以参加竞标:不可以。 采购人名称: 包头青山宾馆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徐阔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33162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李娜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047292752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3月15日 1,783,060.00 滨州东方地毯有限公司 山东省滨州市渤海28路497号 B 2017年03月15日 1,890,000.00 威海海马地毯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园区-杨长安15335521777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苗诚 李媛媛 范生俊 李庆梅 夏全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