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2日发布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运维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381号)
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运维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包头市希拉穆仁至百灵庙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运维 采购编号: 包采单〔2017〕38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3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3月18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魏芳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5047229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希百线、南绕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定稿.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3月18日 3,517,000,000.00 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大街33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张萍 郭启荣 李鸿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