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3日发布东河区教育局义教均衡设施设备监理项目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633号)
东河区教育局义教均衡设施设备监理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东河区教育局义教均衡设施设备监理项目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7〕463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3月27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3月28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能出具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8、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9、为保证公平规定投标人的限制条件: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10、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1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12、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192号 采购人联系人: 贺静玉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27950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5048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3月27日 469,800.00 内蒙古赛迪信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长兴大厦附楼二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宏琴 张云鹏 韩宇 段玲花 贺静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