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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8日发布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询价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预算金额:9万元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询价内容:采购电动清扫车(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5、质保期:1年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8、包段划分: 本项目一个包段: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电动清扫车采购项目 二、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日 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开标时间:2019年2月15日下午15:00 评标时间:2019年2月15日下午15:30 专家名单:蔡要武 孙莉萍 娄纪奎 四、评标情况: 无废标 五、成交信息: 成交/中标人:河南欧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中标价:83800.00元 成交/中标内容:采购电动清扫车(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成交人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三大街19号厂房2层210-213号 六、公示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18日(一个工作日) 七、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质疑、投诉材料递交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开封市第五大街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237879111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金成东方国际14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839980675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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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公安 开封市 消防支队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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