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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18日发布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物业服务招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15号)
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物业服务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物业服务招标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7〕481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3)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4)投标人必须具有普通中学物业服务总包经验(至少含保安、工程、保洁、宿管4项基础服务)的能力,需提供合同原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5)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九中学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李海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165098 采购文件: 九中分校物业招标项目.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02日 959,928.00 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808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锐锋 张挥 于利民 李莉 陈小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