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9日发布包头师范学院校园树木移栽 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谈〔2017〕915号)
包头师范学院校园树木移栽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校园树木移栽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7〕91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1供应商符合《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包头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规定。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3.1为保证采购工程的质量,供应商企业具有大树移植的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大树移植经验,其他专业技术工人齐全,其中绿化专业工种应持证上岗。 4、为保证公平规定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5、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7、未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可以参加竞标:不可以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 罗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工程2017-4-24).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05日 412,100.00 包头市龙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赛音道8号街坊-9-9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宏琴 尚秀英 苑惠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