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9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17年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治理工程-店招牌匾工程设计招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31号)
2017年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治理工程-店招牌匾工程设计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2017年景观示范街及街巷综合治理工程-店招牌匾工程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83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建筑师或壹级结构师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政府大楼东副楼 采购人联系人: 李乐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405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张彩云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店招牌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05日 400,000.00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9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闫凤琴 任树理 姚美仙 孟文涛 李乐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