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9日发布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399号)
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党政机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7〕39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0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3)具有安全测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4)具有安全测评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 采购人联系人: 财政局(政府采购)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286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党政机关网站等保测评及软件功能测试单一来源政府采购定稿.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05日 0.00 内蒙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中心 包头市昆区民族东路63号丽都酒店4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杨富林 郭保收 李燕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