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9日发布包头师范学院土壤与生物地理学实验仪器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38号)
包头师范学院土壤与生物地理学实验仪器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土壤与生物地理学实验仪器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838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1响应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第71号)规定; 2.6.2响应设备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规定;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3.1为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生产企业通过相应的质量体系认证。 4、为保证公平规定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只能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5、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不接受 7、未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可以参加竞争性磋商:不可以 8、接受供应商类型:合格制造商或合格经销商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 罗鹏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1931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张小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25217609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rar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09日 265,000.00 包头市约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永盛成大厦 B 2017年05月09日 1,125,000.00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4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福祥 刘杨 周志强 白剑峰 李占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