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0日发布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冷却塔、循环水制备站及其他辅助设备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59号)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冷却塔、循环水制备站及其他辅助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冷却塔、循环水制备站及其他辅助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85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1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单位,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上述内容;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投标; 5、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侯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26278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宗慧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水处理4.13.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09日 1,068,600.00 包头洁通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高新区创业园区研浩公寓14号底店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浙江大学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热镀钢(铝)复合板彩印技术实验室项目冷却塔、循环水制备站及其他辅助设备采购 \ \ 1 1,068,600.00 1,068,600.00 评审成员: 逯瑞敏 张挥 管多达 马萍 李建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管理委员会、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