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0日发布包头师范学院会堂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37号)
包头师范学院会堂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会堂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837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0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18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本次招标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3)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原厂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叁级);(5)投标人须提供大屏幕拼接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采购人联系人: 罗鹏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1931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刘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包头师院-2017-4-24最终.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08日 1,287,890.00 内蒙古佳惠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坤和爱尚街6号楼15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和平 杨俊萍 潘巴特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