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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招标讯: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2月21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1201900004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龙先生,0831-719326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商贸路东段-6-附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1-2322322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719326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1 14:27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2-19 14:00 | 中标日期 | 2019-02-19 16: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01-29 17:35 | 总中标金额(元) | 1691458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院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1691458元;服务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英格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0号索尔国际3楼24-27室;中标金额:1691458.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中标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7332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刘光强、刘敏、胡萍、牟劲松、李璐洁(采购人代表)。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刘光强、刘敏、胡萍、牟劲松、李璐洁(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2.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694fc001689360e5062a63.html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S9131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