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1日发布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94号)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994号 招标文件编号: NMGTF-2017-404 招标公告日期: 2017年05月05日-2017年05月19日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26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2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第一标包: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口阀门代理经销商; 3)供应商应持有进口阀门制造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品牌授权(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4)供应商应持有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予的唯一授权文件证书,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等效文件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处公章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5)供应商应具有所投产品原产地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驻华代表处公章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6)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7)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第二标包: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专业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3)供应商须出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厂商出具原件、代理商出具制造商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制造商红色公章); 4)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单位报名); 5)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6)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0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6005250105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民族东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高丽波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153549019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定).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26日 1082230.00 包头市鹏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昆区林荫路甲13号街坊9号底店 B 2017年05月26日 271000.00 河北嘉骏阀门有限公司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龙华镇前秦旺村西南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第一标包: 进口阀门 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并且达到招标人满意。 1 1082230.00 1082230.00 第二标包: 国产阀门 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并且达到招标人满意,质量保证期为不少于两个采暖期,并不少于货物到现场后24个月。 1 271000.00 271000.00 评审成员: 姚永义 刘美英 周瑞芬 孟昭芳 何志杰 崔凯 杨荣超 陈小熙 王兆宇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