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1日发布包头医学院关于购置高仿分娩与母子急救模型等设备采购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45号)
包头医学院关于购置高仿分娩与母子急救模型等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医学院关于购置高仿分娩与母子急救模型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94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2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23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1投标产品应符合产品所属行业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的要求; 3、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04月至今)类似货物供货业绩; 4、为保证公平规定投标人的限制条件: 4.1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只能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2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4.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5、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7、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8、接受投标人类型:合格制造商或合格经销商 采购人名称: 包头医学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王英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77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高仿分娩与母子急救模型等设备.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23日 1,094,000.00 江西易佰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益康大道240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马学文 孔令伟 张丽 王燕 岳素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