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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月22日发布包头市东河区康复路小学-阶梯教室、领操台维修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93号)
包头市东河区康复路小学-阶梯教室、领操台维修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康复路小学-阶梯教室、领操台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89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0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02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具有室内装饰企业资质施工乙级证书;(3)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注: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室内装饰企业资质施工乙级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邮箱等信息。注: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无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康复路小学 采购人地址: 东河区环城东路32 采购人联系人: 李海军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0847241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刘庭禄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头市东河区康复路小学阶梯教室、领操台维修工程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01日 970,061.04 内蒙古铭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包头市东河区环城东路滨河花园10底店 评审成员: 戴鑫 谢慧平 李海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康复路小学、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