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2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和平路办公区和大浪税务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和平路办公区和大浪税务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DZB20190119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DZB20190119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和平路办公区和大浪税务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彭经理 联系方式:0755-2511007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龙华区新区大道海宁广场230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5-280596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和平路办公区和大浪税务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和平路办公区和大浪税务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XDZB201901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755-251100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 地址:龙华区新区大道海宁广场2301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 0755-280596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经理 0755-25110079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121号国宾大酒店附3楼东侧3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和平路办公区和大浪税务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数量:一项 采购物业地点为:龙华和平路原国税大楼和平路364号,主面积3500平方,副楼3000平方,碧波公寓4栋楼,每栋6层无电梯,共计4800平方米,及大浪嘉安达大厦2层,2506平方,厨房320平方。 物业内容主要为保洁、维修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等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7.74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9日 09:30 至 2019年02月02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121号国宾大酒店附3楼东侧3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121号国宾大酒店附3楼东侧3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信德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深南东路1121号国宾大酒店附3楼东侧3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彭经理 0755-2511007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2月21日 中标日期:2019年02月20日 总中标金额:23403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华强北街道赛格科技园七号楼 中标金额:¥23403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5722.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及附件计收。 评审专家名单: 黄国义 王艳萍 施红玲 李存永 张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和平路办公区和大浪税务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龙华和平路原国税大楼和平路364号,主面积3500平方,副楼3000平方,碧波公寓4栋楼,每栋6层无电梯,共计4800平方米,及大浪嘉安达大厦2层,2506平方,厨房320平方。物业内容主要为保洁、维修等。 人员数量与服务要求: (一)人员需求 合计31人,在物业人员总数和预算费用总额之内,具体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会根据实际需求做相应调整。 (二)清洁卫生服务要求: 1、工作日每天上、下午楼层公共区域及办公室需各进行至少一次清洁,工作日每天上午8:50点前要完成当天第一次清洁工作,下午17:50后才能进行当天最后一次清洁工作(如遇个别科室工作人员加班,需等到加班人员下班后,才能对该科室进行当天最后一次清洁)。物业办公区域各楼层卫生间要确保每天进行5次清洁(拖地、倒垃圾、冲洗马桶等)、消毒、除味并按时登记。办公楼室外公共区域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 2、工作日每天上、下午各需进行不少于两次物业巡检,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物业的具体负责人(包括清洁卫生、电器照明、水电设备设施及办公秩序的巡查)。 3、制定规范、完善的清洁卫生制度和计划,每天做好日常保洁服务,保持良好卫生环境,环境卫生达标率100%; 4、定期使用专业药剂、设备和技术,对日常保洁工作无法顾及或有特殊要求的区域、设施设备包括外墙、天花、高位玻璃及设施、镜面、大理石地面等进行清洁、养护; 5、按要求每天清理生活垃圾并运送至垃圾处理场; 6、建立废旧物品回收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并存储、保管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品,定期交由采购人处理; 7、办公大楼二次供水处理、清洗、消毒,每年至少进行两次; 8、负责办公大楼外墙清洗,一年清洗2次。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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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中标 税务所 和平路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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