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2日发布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九原工业园区同和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19号)
九原工业园区同和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九原工业园区同和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01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到 1.5 亿元(包括1.5亿元)人民币以上;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相关部门暂扣;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未处于 当地 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6、具有本项目的投资或融资能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7、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君诚路中段 采购人联系人: 张琛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0247288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金丽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施工).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31日 工程建设费42621.63万元、投资回报率6.5%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东大道888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陈楠 宋君 陈小熙 刘洁 齐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