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2日发布石拐区润德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001号)
石拐区润德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石拐区润德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00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5)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为能满足本次设备采购的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教育装备。 2.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为三证合一需携带新版营业执照)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名称: 石拐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石拐区 采购人联系人: 康庆华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张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316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31日 297,235.00 内蒙古包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65号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包头市分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孟庆旭 姚东花 郝志强 杨林田 康庆华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石拐区教育局、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