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3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63号)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96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06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注: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人地址: 开发区校园南路25号 采购人联系人: 孙亦彤 采购人联系方式: 53080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消防车辆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05日 3,250,000.00 长沙中联消防机械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大道997号中联重科望城工业园 B 2017年06月05日 1,839,000.00 北京英特莱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76号 C 2017年06月05日 1,424,350.00 九江市浩川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通港东路6号 D 2017年06月05日 2,679,954.00 包头市鸿宝消防救援装备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15 号左岸绿洲5-1205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阮敬清 杜凤莲 吴红梅 张挥 郝海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消防支队、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06日 |